量化考核是为考查每一位学生在一段时期内学习和参加活动的一个量性的标准。量化考核分数的高低不仅能够清楚的看到每个学生参与学校、学院活动的积极性,同时也能了解到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情况,对学生的现实表现做以客观评价。为使学院的量化考核制度更趋于完善,现制定本规定:
1.学院量化考核实行30分制,学生干部应严格按照《量化考核制度》中的相关要求进行加减分。每位同学设基础分为5分,团、学、联书记、主席、辅导员助理、党务处长设工作分为10分;团、学、联各副书记、副主席设工作分为9分,团、学、联各部部长、班级班长、班级团支书设工作分8分;团、学、联各部副部长设工作分7分;部员、各班委及其他学生干部设工作分5分。如职务重叠,按最高职务加分,不可重复加分,学生干部在本职工作范围内不加分。在校工作的学生干部,给予一次性加工作分6分。
2.量化考核实行审批制。每次活动前,活动的组织部门需参照学院的《量化考核制度》的规定,提前计算出需要加的分数,填写好《活动审批表》,经审批合格后方可在活动结束后加上相应的分数。一经查实组织者有私自增加分数、加分人数多于实际参加活动人数等情况的,取消活动组织者及相关人的加分资格。
3.在学校举行运动会,舞蹈大赛等重大活动中,参加的同学按实际训练或排练天数进行加分,加分标准参照学院《量化考核制度》,但每项活动加分不得超过15分。
4.量化分数应严格参照学院《量化考核制度》,学生活动每个贡献度加1分,可叠加,但每月量化不得超过6分。按照学生处对学生量化考核的管理规定,各个工作室隶属教学活动,无权单独进行量化加分。若为某场学生活动付出贡献,由承办学生活动的部门按照贡献度进行加分。
5.每月28号前,活动组织者将本月量化加分情况上报秘书处,如果活动要在28号后举行,可在下个月上报。秘书处对照《活动审批表》核对加分情况,无异议后,将在每月5号前将上月学生的量化情况在学院网页学团工作中公示,对加分有异议的同学,需在2日内到秘书处核实,如出现加分错误,须有辅导员老师签字方可更改,出现漏报,晚报或者不在规定时间内找分的同学,学院将不给予更改。
5.本规定自2019年9月份执行,学工办对本规定有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