馨雅曼舞协会

发布日期:2021-12-21    浏览次数:

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馨雅曼舞广场舞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协会是在吉林师大工会支持下,以学校女教职工(包括在岗和退休)及女家属为主要成员的文化活动组织。

第二条 广场健身舞节奏舒缓,动作简单易学,不受年龄,性别,场地限制,是融音乐,舞蹈于一体的追求人体健与美的全民健身运动项目。经常锻炼,可以达到健脑,健体,健身,健美,健心的目的。

第三条 广场健身舞的宗旨是:促进和谐校园,丰富学校教职员工文化生活,增强教职员工身体素质,活跃校园文化、增强教职员工凝聚力,促进教职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友谊。

第四条 本协会在法律和校纪校规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五条 协会委员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其职责是:

1.组织和决策协会的一切活动,管理协会财产和财务;

2.决定会员的吸收,会费的收取;

3.与会员保持沟通和联络,及时讨论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4.委员会成员应当处事积极、热情和谦慎。尽心尽力为协会和会员做好每一件与协会相关的事务。愿意为了协会活动的正常进行在时间和精力上做出牺牲,并不断想方设法提高协会活动质量,增加活动内容。委员会委员的劳动应得到所有会员的尊重和积极配合。

5.定期召开年会,进行本年度活动总结工作和下一年度活动计划的制定。

第六条 本协会设会长一名,名誉会长一名,副会长二名,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二名;设备处长一名,组员二名;舞蹈教练三名。

第三章 职责

第七条 会长职责:负责协会活动的全面开展,组织教学和实施协会的计划和方案,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并做好与学校其他相关机构的协调工作。名誉会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

第八条 副会长:协助会长组织教学和实施协会的计划和方案,负责协会的活动策划和组织等工作。

第九条 秘书长;协助会长开展工作,管理协会的资金及各种物品,做好协会经费来往帐目的登记和报表。

第十条 设备处负责设备的管理与使用。

第十一条 舞蹈教练:负责广场健身舞蹈的传授和辅导。

第四章 会员

第十二条 会员对象:凡是学校退休或在职的女教职工或女家属,热爱该项活动均可入会。

第十三条 会员权利;

1.入会自由,退会自由。

2.拥有协会内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向协会工作提出个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4.参加协会统一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力。

5.对协会的各项活动有知情权;

第十四条 会员义务:

1.执行协会的安排和决议,维护协会的声誉,维护学校形象。

2.自觉服从协会安排,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

3.对会内其他会员提供舞蹈技术指导,认真完成协会安排的各项训练任务。

4.发扬集体主义和互爱、互助的精神,对办好协会,提出自己意见和建议。

5.爱护协会的音响设备器材。

6.能自觉遵守协会章程。

第五章 活动内容

第十五条 活动时间:

18:30—20:00(每年5月份—10月份)

18:50—20:00(每年11月份—4月份)

第十六条 活动地点:学校体育馆广场。注:法定节日和下雨(雪)天休息。

第十七条 以锻炼身体为主,开展有特色的广场健身舞教学活动。

第十八条 开展协会内部的舞蹈培训,提高会员的身体素质和舞蹈水平。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经费来源:

1.学校工会提供的活动经费。

2.会费:根据每次活动内容,会员按AA制收取会费。

第二十一条 经费使用:

1.所有经费均用于协会活动,主要用于音响设备、U盘、道具等相关费用开支。

2.协会派专人报销工会的活动经费。

3.每次活动的开支收据要有三人签名,并付上用途说明,活动结束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多退少补。

4.财务人员变动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七章 纪律及规定

第二十二条 凡活动期间内,安全第一。如发生由会员自身因素或人为因素所至造成的安全事故,后果一概自负。

第二十三条不得在本协会内进行任何非法及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馨雅曼舞广场舞协会。

 

 

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馨雅曼舞广场舞协会组织机构成员名单

 

会  长:  杨晓燕

名誉会长:  周晓光

     会 长:  赵群慧 宋大伟

书 长:  史 红

    副秘书长:  刘丽萍 佟 萍

设备处长:  耿立威

     设备处干事: 任凤梅 刘 影

          舞蹈教练:  李翠兰 张 清 王 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