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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0    浏览次数:


    位同学

        2022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定于5月10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标准

        按不超过毕业年级学生总数的5%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学校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发给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评定条件如下:

    1.获一、二等专业奖学金(非教师教育专业包括三等奖学金)6次或6次以上。

    2.毕业实习优秀(根据专业特点可适当放宽条件)。

    3.毕业论文良好以上。

    4.能获得学士学位。

    二、填报说明

    1.12个名额

    2.所有材料要求电子扫描版

    、上交时间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5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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