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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暖费收取通知
时间:2011-09-30 浏览次数:

各教职员工、家属及住户:

2011—2012年度取暖费收缴工作已经开始,经学校研究决定,取暖费缴费标准继续执行去年标准。本校职工25.50元/平方米,其他住户28.30元/平方米,商网36.00元/平方米。

不需要供暖的住户,请于2011年10月8日—2011年10月15日期间,将取消供暖申请,报到后勤管理处收费办公室,过期提交不予受理,视为正常用暖。

本校职工的取暖费在工资中扣除,其他住户缴费时间为:2011年10月8日—2011年10月20日。

缴费地点:后勤管理处收费办公室(学生二舍北门)。

联系人:闫长雨,庞海涛

联系电话:3292030

特此通知。

后勤管理处

201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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