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深入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的通知》精神,按照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现就开展 “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及填报承诺书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厅机关、直属单位、各高校及所属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均列入此次排查范围。内容包括:治理工作是否严格按照步骤要求开展、是否存在瞒报漏报问题、存在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是否认真进行责任追究等,重点是自查自纠“零申报”和重点检查“零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凡摸底排查没有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都要自下而上做出承诺。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工作。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小金库”治理的排查工作,认真组织学习贺国强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批示,切实承担“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及时传达排查工作的要求,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确保“小金库”治理排查工作目标明确,覆盖全面,扎实推进。
(二)建立制度,完善机制。通过“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排查,在坚决查处和纠正违纪违规问题的同时,要完善管理,强化监管,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自觉性,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 “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各部门、各单位对“小金库”治理工作摸底排查发现的问题,要按照原治理工作的步骤和要求“补课”,执行“自查从宽”政策,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没有发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要做出书面承诺,明确主要领导的责任。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排查工作开展进行检查,凡发现对排查工作不重视、走过场甚至瞒报的,严格追究其领导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工作具体步骤及材料报送要求。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11月底前上报摸底排查情况,因此请各部门、各单位抓紧落实治理排查工作,并根据排查工作结果,认真填写《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摸底排查工作承诺书》(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样本)、《“小金库“治理工作摸底排查情况表》各一式二份,请于2010年11月25日前报送厅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教育厅财务审计处820室)。
附件3:吉林省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深入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的通知》的通知
附件4: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贺国强同志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