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学校党委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暑假期间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教职员工廉洁自律建设,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驰而不息纠“四风”,提升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维护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学校纪委现将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1.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
2.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5.严禁各级领导干部出国(出境)前不请示报备,或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变更路线;
6.严禁利用召开、参加工作会议、学术会议之机公款旅游、违规赠送、收受礼品礼金;
7.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8.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
10.严禁操办“升学宴”、“谢师宴”和参加非家庭性违规举办的“升学宴”、“谢师宴”及其他类似宴请活动;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教育和提醒身边党员要慎独慎微,修师德,铸师魂,共筑反腐防线,共倡清廉新风。
学校纪委将成立督查组,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加大追究查处力度,保持高压震慑,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对暑假期间顶风违纪行为,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