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建武,男,1957年7月生,中共党员。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评审委员,教育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大连海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辽宁省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正厅级巡视员。2013年辞官从教,回到大连海事大学任教,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并长期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主持并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4项,省部级项目20余项,先后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重要报刊发表学术论文百余篇,撰写思想政治教育类专著10余部。曾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2013年度影响力标兵人物,第六届全国辅导员年度人物唯一荣誉奖,2015“寻找最美教师”之“特别关注教师”。走访世界900余所大学,应邀在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山东大学等国内高校做过200余场学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