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为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引向深入,落实中央和吉林省关于加强基层理论宣讲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增强党的理论在基层宣讲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全校教职工,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政治理论素养,学校党委决定,开展“十八大精神在基层”宣讲活动。
附件1:关于在全校开展“十八大精神在基层”宣讲活动的通知
附件2:第一场宣讲通知
党委宣传部
2013年5月21日
信息管理:党委宣传统战部 技术支持:信息网络中心 吉ICP备05005280号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1301号 邮编:136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