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实习是高校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学生了解社会、接触工作实际,了解、获取、掌握未来工作现场知识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产学协同育人的重要平台,在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试点使用“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有关要求,支持高校加强教育教学数字化建设,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大学生实习服务与管理,现需通过“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采集内容
此次信息采集内容为2022—2023学年全体在校生本学年内的实习情况。
实习是指纳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设有课程名称和学分,学生由学校、学院安排或自主联系后经学校、学院批准,在校内或校外单位开展的,具有真实工作情境的,与专业培养目标相关的实践性教育教学活动。未纳入培养方案不记学分的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学生为提升个人能力,自主参加的校外培训等活动,不包括在此次信息采集内。
二、信息分类
不同专业门类在实习的组织安排上各有特色,为便于数据分析和处理,对实习进行初步分类。
1.按实习组织形式分为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两类:
集中实习:由学校统筹安排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集中。
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并确定实习单位,并经学校、学院批准开展的实习,时间、地点相对分散。
2.按实习类型分为认识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三类:
认识实习是指学生由学校组织到实习地点参观、观摩和体验,形成对专业的初步认识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一、二年级实施(医学生早期接触临床、师范生教育见习等归为认识实习)。
专业实习是指学生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后,通过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特定问题,加深对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的活动。一般在大学二、三、四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见习、跟师学习等归为专业实习)。
毕业实习是指学生具备一定实践岗位工作能力后,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辅助或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的活动。一般在大学四、五年级实施(医学生临床实习、师范生教育实习和教育研习等归为毕业实习)。
3.按实习方式分为现场实习、模拟实习、虚拟实习和远程实习四类:
现场实习是指在真实工作场景中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
模拟实习是指在“模拟法庭”等拟真环境中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虚拟实习是指利用信息技术和虚拟仿真等手段建设的虚拟工作场景,在此虚拟场景上进行的实践教学活动。
远程实习是指原本计划安排在线下的实习,因为疫情等因素影响改为通过远程方式所进行的实习, 类似于远程办公(2023年春季学期起,原则上不应再出现远程实习)。
三、信息采集要求
(一)填报流程:请各学院实习数据填报负责人登录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s://sx.chsi.com.cn/),查看《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说明》(附件4),按照通知要求完成实习数据信息和实习培养方案填报工作,若同时存在多个版本培养方案,只需上报最新版本即可。
(二)工作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习信息采集工作,加强实习数据采集的管理和统筹,安排专人负责,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做到不漏报、不错报、不虚报。若上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教务处反馈。
(三)截止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2022—2023学年数据填报工作;2023年3月31日后逐月更新2022—2023学年实习数据。
附件:1.实习监管数据模板
2.地区编码表
3.实习数据上报须知
4.全国大学生实习公共服务系统操作说明
教务处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