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和教育厅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太阳官网本科教学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减少安全隐患,学校将开展本科教学场所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范围与重点
全校所有本科教学场所,包括教室、语音室、画室、琴房、舞蹈室、书法教室、实验、实训、实践等教学场所。
二、检查内容
(一)教室等场所
1.用电安全情况。是否存在电源、电线漏电、老化、破损现象,电源插座处及电源开关处是否贴有明显标志。电源线路布局是否合理,做到各种电器设备用完即关。
2.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器材和设施是否配齐,并能够正常、熟练使用,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3.环境安全情况。教室等场所是否进行卫生清洁、消杀、通风,是否有物品堆放等情况。
4.防盗安全情况。教室等场所在不使用时门窗是否锁严、锁实,做到防盗防丢失。
5.器械安全情况。教室等场所所有物品是否安装牢固,尖锐物体是否包角,做到避免砸、碰伤人员。体育场馆、场地的器械和栏架是否安全,保障零件稳固,不掉落,防伤人。
6.防水安全情况。教室等场所是否存在暖气漏水、楼顶漏雨渗水情况。
(二)实验室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化学品、生物、辐射、电气、机械、排污、仪器设备、安全教育、安全培训等)、应急预案(包括化学品、生物、辐射、电气、机械等)、安全责任人。
2.实验室整体环境,包括实验室内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物品摆放情况,安全通道是否畅通。
3.实验室电、气、火、通风等设施。
4.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的购买、储存、使用等环节的规范管理,易燃易爆物品的领用、登记,化学药品(含金属粉末)存放点(包括试剂柜、冰箱等各类试剂存放或暂存场所)的管理。
5.实验废弃物的回收、储存、转运情况。
6.气瓶、高压容器的储存、搬运、使用、维护。
7.实验仪器设备的日常检测、维护和保养。
8.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包括实验服或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呼吸器或面罩等)。
9.消防器材配置情况(包括烟感报警器、灭火器、消防栓、手动报警器、沙桶等)。
10.摄像监控安装情况。
三、检查方式与要求
1.学院自查:11月14日—24日
各学院首先开展有针对性的自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学校检查:11月25日—30日
学校将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四、注意事项和有关要求
1.各学院必须高度重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管理、重实效”的原则,对本科教学场所问题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认真整改,不留死角。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并将自查报告(模板见附件)纸质版签字盖章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教务处实践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wcsjk2350@126.com。
2.各学院要强化领导与管理责任,加强对本科教学场所安全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安全制度建设,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
3.学校将对各学院自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问题隐患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教务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