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备战2024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校研究决定,以校级重点项目形式遴选培植优秀作品。
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3月5日
二、参与范围
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三、赛事类别
大赛分为“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3项主体赛事。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内容可以是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或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引用其产品;或是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竞赛内容
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地区、长三角地区、成渝地区及粤港澳大湾区等经济合作建设,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五、参赛形式
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5人。可以跨院系组队参赛,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
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六、进度安排
(一)第一阶段:组队报名及提交项目计划书(2024年3月1日——3月5日)
参赛同学要寻找创业项目,形成较成熟的创业设想,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指导教师要能够帮助学生解决创业计划书的核心技术并指导学生完成创业计划书的撰写。创业计划小组根据申报参赛的类别填写相应的“2024年‘挑战杯’校级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连同创业计划书一起上报学院初审。2024年3月3日,各学院团委填写“2024年‘挑战杯’校级重点项目学院申报项目一览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校团委社团部(双创322室)。
(二)第二阶段:项目评审(2024年3月5日—3月20日)
组织校级答辩会,学校聘请竞赛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创业计划书、商品、市场、信息、媒介、测定六个方面,从支撑性、操作性、盈利性、持续性四个维度进行综合评议,遴选优势项目确立为校级重点项目,并向全校发布。
(三)第三阶段:作品完善(2024年3月21日—4月1日)
项目基于前期工作基础,开展一定范围的市场调研、企业分析,深入论证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性、具体性、可行性与推广性,进一步完善丰富创业计划书内容,并提交终稿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第四阶段:预演答辩(2024年4月中旬)
学校组织重点项目省赛预演答辩会,按照省赛答辩工作要求,组织答辩评审委员会对申报确立的重点项目从项目概述、营销策略、创业团队、融资方案、财务管理等方面对项目开展有针对性的评审指导,最终确定优势作品参加省级决赛。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该项竞赛是十四五院(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纳入教师职称评定竞赛认定范围。各学院要站在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高度重视竞赛动员工作,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热情。
(二)加强沟通,优中选优。各学院要做好项目申报基础工作,鼓励结合互联网+、大创等相关赛事优先选择有一定竞赛基础的优秀项目进一步完善;要充分调动一线教师参与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团队组建、技术攻关、计划书撰写等难题。
(三)建立机制,良性循环。各学院要帮助有意向的学生团队遴选、补充有一定参与能力、表达能力和执行能力的团队成员,引导学生自主参赛,建立各年级学生“老带新”联动培养机制,形成良好氛围。
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咨询校团委(双创320室)
联系人:代牧老师
联系电话:3295983
教务处科研处 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