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方案》(吉教安字[2016]17 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保证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在各相关学院自检自查的基础上,教务处于6月7日、8日对相关学院本科实验室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1. 从检查结果来看,各相关单位在本科教学实验中比较重视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实验所用的化学品从购置、使用、管理、回收等方面都有专人负责,师生的安全意识明显提高。
2. 各相关学院都对本学院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自查,成立了危险化学品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以及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对本学院现有的危险化学品进行了清查,仔细核对了本学院危险化学品的名称、种类和数量,并明确了存放地点和保管责任人。
二、存在的问题
1.部分学院化学品的存储条件需要进一步改善,需要认真做好防水、防火、防盗、通风等安全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
2.部分学院用于本科教学所用的化学品虽然实现了统一管理、集中存放,但部分科研所用的化学品大多由各自单位和课题组自行购买,自主管理,有些甚至仍然分散存放于相应的实验室,化学品的使用和保管缺乏规范的监管程序,存在漏洞隐患。
三、整改建议
1.进一步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强化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化学品的危害,防止意外发生,确保“万无 一失”。
2. 严格管理本科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进一步完善药品保管、使用、处置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严格分类存放,严禁混放、混装,做到规范操作、相互监督。剧毒化学品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能做到双人收发,双人保管。
3.加强科研小组使用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力度,严格执行危险品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明确主体单位和科研负责人为直接负责人,贯彻“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位,堵塞漏洞, 排除隐患,预防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