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做好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及毕业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此次毕业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生申请毕业时间及办法
考生毕业申请、现场确认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时—5月30日16时,逾期不予补办。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登陆网址(https://zkadm.jleea.com.cn/zk_bysq/),网上申请后并打印《吉林省自学考试考生毕业申请表》,初审通过后网上缴费即可。
二、办理毕业要求
1.申请办理毕业的考生。在网上申请后经系统初审通过的直接缴费即可,不需要上交任何材料,不需要到报名地现场办理。经系统初审未通过的考生,需要到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继续教育学院现场确认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人工初审通过后方可继续进行网上缴费。
2.考生办理毕业需要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初审和复核、市(州)教育考试机构复审和复核、以及省级教育考试机构终审,终审未通过的考生毕业申请由原审核机构逐级退回,审定费用由原支付方式退回。
3.毕业证书领取。考生毕业申请终审通过后,按照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继续教育学院通知要求按时领取毕业证书。
4.关于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信息。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文件要求,对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做了明确要求(见附件)。教育部对检测不合格的照片不予以注册,考生在申报后图像校验不合格的需要重新采集电子注册图像。考生在申请毕业时需上报准确联系方式,如联系不上造成后果由考生自负。本次申请办理毕业证书下发时间预计为2023年9月中旬。
三、收费标准
毕业审定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自学考试毕业审定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联[2009]206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4元/生。
咨询电话:0434-3295599。
附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23日
附件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 RGB<100,197,255>)。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 480 像素*高 640 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 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 300 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 像素至 300 像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