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

吉林省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2021-10-27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1〕43号)精神,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完善体系,夯实技能型社会建设基础

  (一)优化布局结构。推动各地进一步采取措施优化资源配置,中等职业学校整合至150所左右。因地制宜,统筹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协调发展,总体保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规模大体相当。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加快做强做大汽车、现代农业、医药、化工、装备制造、冰雪旅游、信息技术、冶金建材等优势产业领域的专业;加快发展新材料、新能源、生态环保、人工智能、通用航空、生物技术、电子商务等新兴产业领域的专业;加快建设学前、护理、康养、家政等人才紧缺产业领域的专业。

  (二)稳步发展职业本科教育。推动省属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职业本科教育。探索推进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本科高校开展合作办学,支持具有建设基础的高等职业学校补齐短板,加快达到国家规定的举办职业本科教育的条件。力争在“十四五”期间,高标准建设一批职业本科学校和职业本科专业,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

  (三)完善“职教高考”制度。加强统筹,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按照专业相关原则,指导应用型本科学校、职业本科学校招收更多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完善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机制,引导和推动各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培养目标、课程体系、培养方案相衔接。推动高等职业学校与产教融合型企业联合招生、协同育人。

  (四)促进职普融通。在普通中小学实施职业启蒙教育,依托优质职业学校设立面向普通中小学的职业见习、技能实践基地,培养中小学生的职业兴趣和技能爱好。探索发展以培养专项技能为主的特色综合高中。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高等职业学校与应用型大学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共享试点。按照国家资历框架以及国家学分银行建设要求,推动建立各级各类教育培训学习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机制。

  二、固本强基,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

  (五)改善办学条件。建立全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和评估制度,推动各地将政府投入的职业教育资源统一纳入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调配使用,提高办学效益,办学条件基本达标。推动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集中办好一批特色鲜明的职教中心。统筹推进职业学校开展校企深度合作、校内校外相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体系建设,支持建设50个集实践教学和真实生产于一体的高水平实训基地、50个面向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的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和50个高水平校内实训基地。

  (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选树20个省级“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和100门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开展项目教学、情景教学、模块化教学,遴选100个“课堂革命”典型案例。深入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办好全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和高等职业学校适应社会需要能力评估。推进职业学校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七)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施好职业学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实行“固定岗+流动岗”的教师管理制度,拓宽从行业企业选拔优秀教师的渠道。实行专业课教师技术技能和教学能力分级考核制度,强化“双师型”特点。支持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建设。推动校企合作共建10个左右面向全省的“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落实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规定。职业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转让、咨询等服务取得的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八)提高信息化水平。提高职业教育数字校园覆盖率,支持建设20个标杆信息化院校、50个标杆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和200个标杆智慧课堂、智慧车间、智慧图书馆。推进沉浸式、交互式教学平台和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开发应用。立项推进建设100门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和专业教学资源库。组织开展职业学校教师信息化全员培训,推动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和优质在线资源自主学习能力培训。

  三、提质培优,打造技能吉林品牌

  (九)建设职教发展“吉林旗舰”。支持国家“双高计划”、省“双特色”项目、示范性县级职教中心和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在省“双特色”项目中培育一批突出成果,进入国家新一轮“双高计划”项目遴选。支持长春市打造国家级职业教育样板城市,为都市圈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经验。组织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科学研究专项,促进职业学校提高技术技能积累和创新能力。

  (十)打造职教文化“吉林高地”。开设吉林工匠大讲堂,定期邀请劳动模范、技能大师、能工巧匠等到职业学校开展讲座。支持一汽集团和职业学校共建“红旗工匠”教育基地,开发民族汽车工业教育资源,传播“红旗工匠”文化。发挥中国职业教育博物馆品牌作用,建设辐射全国的四史教育、职教理论研究、职教文化开发与传播高地。支持职业学校依托专业文化积累优势,建好汽车、农业、医药、冰雪、铁路、物流、金融等专业教育博物馆、展览馆,构建面向全社会的职业教育文化研学服务网络。

  (十一)创新“吉林工匠”培育模式。支持一汽集团、中车集团、吉化集团等企业与职业学校合作,在相关专业共建50个“吉林工匠学徒班”,探索“企业文化+工匠精神+专业技能”并修的人才培养模式。依托特色高水平职业学校遴选100个重点建设技能大师工作站,面向全社会聘请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入站带徒传艺,培养一批工匠素质突出的青年教师和学生。建立吉林省职业学校技能大赛奖励机制,为在世界、国家和省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青年学生、优秀指导教师提供奖励,激励更多青年学生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

  四、聚焦“一主六双”,提高服务振兴发展能力

  (十二)深化产教融合。推动职业教育集团转型升级,支持建设20个与产业紧密对接、实体化运作的示范性职教集团。鼓励校企采取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支持建设50个产教深度融合的示范性现代产业学院。重点培育一批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推动长春职教园区与文化产业相融合、打造文化发展特色品牌,吉林职教园区与国家通用航空产业综合示范区探索“双区一体化”发展模式,辽源职教园区围绕城市转型创新“市场引导、政府统筹、企业运营、多元参与”的办学模式,四平职教园区融入“长平一体化”建设。鼓励各地围绕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建设特色化职教园区。

  (十三)扩大职业培训。落实职业学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鼓励职业学校开展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面向在职员工、现役军人、退役军人、进城务工人员、转岗人员、城乡待业人员、残疾人、农村实用人才等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鼓励职业学校开展冰雪旅游、电商和家政等品牌特色培训。允许将一定比例的培训收入纳入学校公用经费,学校培训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优质职业学校年培训人次达到在校生规模的2倍以上。

  (十四)支撑乡村振兴。推动职业学校服务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遴选20个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职业学校,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级职教中心建设。支持职业学校与乡镇开展订单培养,每年定向培养输送学前教育、特产、电商、农机、农业经营、乡村旅游、农业水利等专业毕业生1万人。支持职业学校与乡镇共建乡村人才培训基地,每年培训各类乡村人才1.5万人次。支持涉农职业学校与当地政府、现代农业企业等合作,建设以绿色农业、循环农业、集约农业、黑土地保护等为特征的生态农业职教示范园区和基地。依托高职扩招开展“基层人才学历提升计划”和“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为农村培养乡村振兴带头人和公共卫生人才。服务数字乡村建设,在职业学校建设100个数字经济电商直播基地。

  (十五)推进社区、老年教育。统筹发展城乡社区教育,鼓励各类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面向居民开展教育培训服务,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举办服务当地居民的社区学院,支持建设100个社区教育示范基地和200门优质网络课程。充分挖掘全省各类老年教育资源,通过政策扶持、资金支持,推进形式多样的老年课堂建设,重点开展智能技术教育培训,提升老年人信息素养。统筹职业学校、开放大学、普通高校继续教育学院等教育资源开展老年教育,重点建设100个老年课堂示范校。

  (十六)助力开放合作。围绕吉浙对口合作“升级版”建设,推动两地职业教育深入开展校际对接、区域对接,为经济互补、企业合作提供新动能。加强与辽宁省、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的职业教育交流合作,为东北教育协作机制建设奠定重要基础。配合吉林企业“走出去”,支持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高技能领军人才、产业领军人才赴境外开展培训。加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职业教育建设,为“向北开放”提供有力支撑。推动优质职业学校在国外建设一批具有吉林特色的“鲁班工坊”。积极吸引境外高水平职业类学校来吉林办学。

  五、强化要素保障,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

  (十七)加强领导。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推动思想政治教育与技术技能培养融合统一。加强职业学校党建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发挥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做好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职责。将职业教育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支持省中华职业教育社、省职教学会、行业组织、行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等社会团体开展政策咨询、理论研究和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第三方评估。选优配强职业学校主要负责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职业教育干部队伍。落实职业学校在内设机构、岗位设置、用人计划、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等方面的自主权。

  (十八)加大投入。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完善生均财政拨款机制和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国家“双高计划”项目建设。支持学校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成本分担机制,动态调整学费标准。建立地方政府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监督制度,将各地生均拨款标准落实情况与省级奖补资金、项目安排等挂钩。建立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将学生实习实训补贴和投保经费统一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

  (十九)优化环境。完善制度保障,结合我省实际,适时制定、修订有关职业教育地方法规。加强对基层和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典型事迹的挖掘和宣传,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清理对职业教育人才的歧视性政策,落实职业学校毕业生在就业、落户、参加招聘、职称评审、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的规定。将在职业教育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在职业教育领域作出突出贡献的技术技能人才按规定纳入有关表彰奖励评选范围。将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技术技能人才纳入享受省政府津贴和拔尖人才选拔范围。加大技术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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