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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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5-18

 

各单位:

    根据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 教办厅函[2016]35号 )文件,教育部决定组织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说明

本次评奖活动是对“十二五”期间教育科研成果的总结和展示,请各单位着力把关,把本校、本区域具有前沿性、创新性、示范性的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荐上来参选,并以此次评奖活动为契机,提高“精品意识、原创意识” 引领科研评价正确方向。

二、申报程序和时间

1.申报程序

本次评奖活动由各高等院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各市(州)教育科学研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申报。省教科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申报时间

我办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评审书》纸质材料一式7份;参评成果原件1份,成果复印件1份。

2.报送电子版材料

《申报评审书》电子版请以“申报人姓名”命名,并发送至邮箱13844403102@163.com。

联系人: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16年5月18日

附件一: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五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