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报》供稿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04-01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转化应用,集中宣传展示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更好地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的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省委办公厅备案,省社科规划办创办《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报》,现面向全省各科研单位征集稿件,相关要求如下:

一、征稿对象

《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要报》(以下简称《成果要报》)面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单位进行征稿,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各级智库研究成果,以及其他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相关的优秀成果等均可投稿。

二、刊发周期

《成果要报》每月刊发1期。同时,根据全省智库研究情况,不定期刊发《智库专刊》。

三、稿件内容

《成果要报》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若干模块,主要内容包括:

(一)社科动态

刊发全省社科研究和智库建设成果最新动态,包括我省专家学者在“三报一刊”及重要期刊发稿情况、在国内有影响力的出版机构出版学术专著情况、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情况等内容,集中展示全省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重要成果。

(二)项目管理

刊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基金项目管理情况,包括立项、结项、成果在重要报刊及出版机构出版发表、我省专家学者获得国家社科工作办表彰表扬等情况,重点展示我省在社科基金项目管理上取得的主要成绩。

(三)成果摘要

刊发全省社科工作者最新发表的研究成果概要,主要介绍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全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成果以及各学科专家学者的优秀研究成果,计划每期刊发2-3篇,每篇字数300字左右。

(四)成果转化

刊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省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全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成果在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和成功案例,突出研以致用,更好发挥省社科基金的示范导向作用,计划每期刊发2-3篇,每篇字数300字左右。

(五)智库专刊

单独成刊。每期刊发1篇决策咨询建议类成果,要求紧扣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吉林全面振兴率先实现新突破主题,观点鲜明,条理清晰,语言精炼,问题分析深入透彻、言之有物、持之有据,所提建议务实管用、科学可行,每篇字数3000字左右。

四、征稿方式

《成果要报》全年受理投稿,主要面向全省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单位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和征稿,所报成果信息和所投稿件由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省社科规划办。稿件电子文本和作者简介、联系方式等信息发送至太阳官网科研处受理邮箱13844403102@163.com,邮件主题需标注“XX单位XX《成果要报》稿件”,涉密内容严禁通过网络报送,联系人:邢欣欣,联系电话:3291816。

五、文稿审核

省社科规划办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全省各科研单位报送的《成果要报》稿件,联合相关部门对稿件进行审核,必要时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出版审读部门对文稿内容和学术观点进行把关,确定拟报稿件,经领导阅示同意后正式印刷。

六、报送范围

《成果要报》报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印发各高校和科研单位,省直有关厅局。《成果要报(智库专刊)》报送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领导同志。

七、激励措施

1.省社科基金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采用的,将作为项目结项的重要参考依据。项目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被《成果要报(智库专刊)》采用并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可以申请免于项目结项鉴定;获得国家级领导同志、国家部委主要领导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省社科规划办将根据批示情况采取委托项目或后期资助项目等方式对成果给予支持。

2.通过《成果要报》报送的研究成果获省部级领导同志批示或厅局级以上决策部门采纳吸收的,省社科规划办将向作者所在单位进行通报。

3.省社科规划办每年对各单位稿件报送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组织较好并取得显著成效的单位将给予通报表扬。  

 

             科研处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