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外国专家局)文件吉人社办字〔2017〕40号精神
邀请长期(在校停留时间超过90天)国(境)外专家来校授课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1.涉外项目审批表(邀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申请人护照扫描件(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
3.申请人简历及工作资质证明(中、外文);
4.最高学位(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明原件扫描件(需经我国驻外使、领馆或由申请人获得学位(学历)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我国学历认证机构认证);
5.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国籍国或经常居住地警察、安全、法院等部门出具并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外国驻华使、领馆认证。常住地要居住1年以上。无犯罪记录签发时间应在6个月内有效);
6.中国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签发时间在6个月内);
7.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中、外文,由申请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不得涂改,与入境后合同原件一致)(可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协助签署);
8.随行家属护照首页扫描件、亲属关系证明、体检和无犯罪记录证明(18岁以上家属需提供体检和无犯罪记录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均需要使、领馆认证)。
9.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电子照片,白色背景,无边框,面部特征完整,图像清晰,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JPG格式,大小在40K-120k字节之间,不低于宽354*高472像素,不大于宽420*高560像素、24真色彩);
注:1.请将材料1-8原件分别扫描为PDF文件,材料9保存为JPG格式后,全部打包后发送至oiec@jlnu.edu.cn。
.2.长期专家指在校停留时间超过90(不含)天的国(境)外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