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厚植弘扬师德风尚 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网络 培训示范班学习的通知
关于组织参加教育部厚植弘扬师德风尚
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网络培训示范班学习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教育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教育局,各省属高校,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举办“厚植弘扬师德风尚 做新时代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网络培训示范班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省教师参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引导参训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任务目标和重要举措,牢牢把握继承和发展、高线引领和底线要求、严管和厚爱的关系,更好地发挥其在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教师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全省各地各校师德师风建设水平不断提升,维护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
二、培训对象
1.各市、县教育局主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科(处)、股负责人及分管工作人员;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的主管领导,每校(园)1人。
2.高校主管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的相关负责同志及教师。
三、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3月11日至6月16日。其中,3月11日至3月31日为筹备阶段,进行培训部署和组织报名;4月1日至5月31日为学习阶段,参训学员按照培训计划有组织地参加培训学习;6月1日至6月16日为总结阶段,对培训工作进行总结评估。
四、培训平台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中国教育干部网络学院www.enaea.edu.cn。
五、培训环节
培训分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成果撰写、在线考试四个环节,具体培训内容与考核要求见培训实施方案(附件2)。
六、组织管理
吉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本次培训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落实,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协助教育厅负责高校教师培训的组织管理。各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设联系人1名,作为班级管理员负责所在地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参训学员的培训组织管理,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以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为单位组班,梅河口市参训学员并入通化市组班管理,公主岭市参训学员并入四平市组班管理,长白山管委会参训学员并入白山市组班管理。各高校设联系人1名,负责所在单位参训学员的培训组织管理,各高校以省为单位组班,以高校为小组开展培训活动。
七、有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是由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统筹规划指导,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组织实施的高端示范培训,培训专家层次高,课程资源内容丰富,各单位要根据名额分配,选派工作基础好、参训热情高的教师参加培训。
2.要保证培训效果和质量。根据培训工作安排,按时组织学员参加课程学习、交流研讨、成果撰写、在线考试等在线培训环节,结合本地(校)实际,开展线下研讨,保证学习内容入脑入心。各单位要做好教师培训的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总结培训经验,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3.本次培训经费由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提供专项经费支持,不得向学校和教师收取任何费用。
4.学员学习结束后,经考核合格,参训学时记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管理团队回执表》(附件3)和《参训学员信息表》(附件4)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中小学发送邮箱569414896@qq.com;高校发送邮箱jlgs1987@163.com。中小学管理者加入吉林省教师教育管理群84903823;高校管理者加入网培管理者QQ群391793108,参训学员加入网培学员QQ群662674049。QQ群实名管理,统一格式为学校名称学员姓名。
吉林省教育厅联系人:于华伟,联系电话:0431—82760337
吉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赵丹红,联系电话:0431-81765703,18243071223。
附件:1.培训名额分配表
2.培训示范班培训实施方案
3.管理团队回执表
4.参训学员信息表
吉林省教育厅
2019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