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 2015-10-13 00:00      点击: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太阳官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基层党组织的组成

基层党委一般由7名委员组成,党总支一般由5-7名委员组成,直属党支部一般由3-5名委员组成,党支部一般由1-3名委员组成。基层党组织一般设书记、副书记以及组织、宣传、统战、纪检、保卫等委员,委员人数不够时可以兼任,需兼职的委员中统战委员须由书记兼任。

二、基层党组织的任期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年。

三、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基层党支部任期届满都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基层党组织的换届,一般应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基层党委、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操作实施;党支部的换届工作在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党支部操作实施。

因各种原因需要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的单位,应当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换届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四、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前的准备工作

1.换届的请示报告

基层党组织进行换届选举前,应召开全委会讨论,并用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在得到上级党组织批复后方可进行。

基层党组织换届请示报告的主要内容: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任务、时间、选举形式以及下届委员会委员的名额等。

2.制定换届的实施计划

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换届选举后,基层党组织必须认真作好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工作实施计划。实施计划应当规定选举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实施的具体步骤和目标,指定每一项工作的主要负责人。

本届委员会在选举大会上的工作报告,应在选举前经全委会集中讨论后起草,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

3.选举前对党员进行动员并组织学习

基层党组织在换届选举前,要采取各种方式进行宣传和动员,对党员进行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的教育,使党员能够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履行党员应尽的义务。

选举前,基层党组织应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本届委员会及个人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全面地回顾总结。对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应组织党员讨论,充分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五、酝酿和确定候选人

1.基层党组织委员会的候选人,应当按照德才兼备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提名。

班子结构合理,是指班子成员的年龄结构、专业知识结构、性别结构等,能最大限度的发挥班子的整体功能。

2.基层党的委员会候选人,一般由党组织负责人、党员行政负责人、群团组织党员负责人及其他党员构成。

3.本届委员会应先提出候选人的名额和条件,在党员充分讨论的基础上,经过自下而上推选,上下结合,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和多数党支部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委员数20%的比例确定委员候选人。也可以先进行预选来确定候选人。候选人名单须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凡未经党组织集体讨论而由个别人指定或未经党员酝酿讨论所确定的候选人均视为无效。

4.党的基层委员会选举实行差额选举的办法,委员候选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的20%。

差额选举有两种具体形式:一是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二是在正式选举前先进行预选,产生与应选人数相等的正式候选人,然后进行正式选举。预选必须差额,获得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才能列为正式候选人。

基层党组织无论采取何种具体形式进行选举,都应事先向上一级党组织请示同意后,并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六、大会选举

1.党员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主持召开。

2.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

(1)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大会有效。党员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大会的应在会前请假。

(2)凡是党员组织关系在基层党组织的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和组织关系不在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在党员重新登记中未办理登记手续和缓登记的党员,均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党员人数内:

①患有精神类疾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②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活不能自理的;

③自费出国半年以上未归的;

④因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未归的;

⑤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⑥因各种原因被停止组织生活的。

3.基层党的委员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4.大会选举前,基层党组织应将候选人的情况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党员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应做出负责的答复。

5.推选(通过)监票人,宣布计票人。

党员大会必须设总监票人和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在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产生,已提名作为下一届委员会的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大会计票工作人员由基层党组织指定。

6.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党员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另选他人;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7.投票结束后,监、计票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每张选票上赞成人数不超过应选委员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委员数的,为无效票。划写选票时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做出记录,由监票人、计票人签字。

选举结束后,应当场封存选票,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任何人不得启封、查阅、销毁。

9.在选举中,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始得当选,赞成票少于或等于实到会代表的半数不能当选。

如选举结果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候选人少于应选人数,对于不足的名额,应当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候选人可以从落选的候选人和有被选举权的党员中产生。另行选举仍然实行差额选举。

10.大会主持人或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选举结果。

11.选举结果应及时上报上级党组织,由上级党组织批准后,新一届的委员会即正式成立。

七、监督和纪律

1.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监督实施。

2.在选举中,必须严格按照组织程序进行,凡有违反党章和本办法的行为的,必须认真查处,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组织、党员批评教育,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八、本实施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本实施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十、本实施办法自下发之日施行。

中共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