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学金信息收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02   来源:   点击量:

各学院:

为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工作,根据《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1.0版)》(吉师大校发字〔2023〕53号,附件1),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1.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范围为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并且在规定时间内将案转入学校(有固定工资的除外)

2.超过规定学制年限的延期毕业生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3.档案未转入学校的研究生不发助学金,在读期间转入的从转入的次月开始发放。

二、停发助学金情形

(一)已办理保留学籍或休学手续的研究生,自审批通过次月起暂停发放助学金,待其复学后再行发放;

(二)已办理提前毕业或退学手续的研究生,自审批通过次月起停发助学金;

(三)欠缴学费、住宿费的研究生,暂停发放助学金,待其交清欠费后再行补发;

(四)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上纪律处分的研究生,处分影响期内停发助学金,停发的助学金不再补发。

三、工作安排

本次先行收集在校生信息,新生开学后需再次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核查全日制研究生档案在校情况(有固定工资的除外),并完成《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学院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学金汇总表(老生)》(附件2)的填写工作。

现助学贷款管理中心按照2024年7月助学金发放名单进行初步匹配,将毕业、延期毕业学生进行黄色标注,各学院作为参考(研究生辅导员私信助贷科获取)。具体可按以下步骤操作:

1.核对名单,如无误,可将毕业和延期毕业学生进行删除;

2.核对在籍学生档案是否在校,信息是否准确;

3.如在此名单基础上,有档案新调入人员,在末尾添加学生信息,并备注档案转入时间。

将附件2电子版于9月4日17:00前以学院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xsczdk@jlnu.edu.cn,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到双创大楼314。

联系电话:0434-3293308。

附件:1.《太阳集团0638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修1.0版)》

             2.《——学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汇总表》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2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