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建立健全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开展2025年度产教融合型研究生导师推荐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导师职责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注重立德修身、为人师表,弘扬科学家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坚持严谨治学,遵守科研诚信。
3.实践经验丰富。在本行业(产业)相关企、事业单位从事生产经营、技术管理、产品研发等工作实践经历5年以上。
4.原则上应为校外导师,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或技术骨干优先选聘。
(二)导师职责:
1.与校内导师及时沟通了解研究生学习情况,参与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制订,特别是专业实践计划的制订,并提出培养意见。
2.参与研究生课程建设,结合专业特长为专业学位研究生开设理论或实践课程。
3.做好研究生专业实践期间的思想教育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研究生开展专业实习实践,并做出客观、全面、准确的考核评定。
4.参与研究生论文指导,参加(可远程参加)论文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环节。
二、工作要求
每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至少推荐1人,其中教育硕士按领域推荐,每个领域至少推荐1人。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将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推荐遴选工作作为深化产教融合、落实专业学位双导师制、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基础性工作,组织专业学位点主动联系相关产业、行业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提出申请。
各培养单位结合自身专业学位点建设实际需求,经院学术委员会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推荐人选,并于10月8日前将《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附件1)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双面打印)报送至学位办(双创51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lsdxwb@163.com。
附件:1.吉林省产教融合型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申请表
研究生院
202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