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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时间:2018-06-16  作者:  点击:

 

 

1.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要求:及时编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2.入党宣誓 

组织:学院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 

程序:(1)奏(唱)《国际歌》;(2)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3)预备党员宣誓;(4)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发言;(5)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严肃认真;庄重简朴;严密紧凑。

 

3.继续教育考察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时间:预备期为1年。

 

4.提出转正申请 

要求:预备期满前1周,书面提出申请。

 

5.支委会审查

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预备党员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同意转的意见。


6.学校(院)党委预审

方式:审查预备党员条件、教育考察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

要求:审查结果书面通知党支部。

 

7.支部大会讨论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程序:参照接收预备党员的程序。 

结果: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可以延长1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8.学校(院)党委审批 

时间:1个月内,特殊情况下不超过3个月。 

要求: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应当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注意: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9.材料归档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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