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要求:
调查笔录,是指调查人员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根据被调查人的口述所作的记录。一般情况下,调查笔录主要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调查笔录的一般格式和要求是:
(1)要有一个明确的标题。一般把调查的主要内容作为标题,如“关于×××同志多占住房情况的调查笔录”。不要什么内容都用“调查笔录”四个字作为标题,因为这会给以后查找、使用这些材料带来不便。
(2)开头要写明调查的相关情况。如:调查的时间、地点,调查人、记录人姓名,被调查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等。如调查的内容较简单,这些情况也可以不写。
(3)正文要将被调查人提供的主要情况准确地记录下来。记录可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也可只记录被调查人提供的主要情况。如记录不太清楚,可当场进行整理,整理后的记录必须无误。
(4)调查笔录应经被调查人审阅(如被调查人文化低等原因不能审阅,应将调查笔录读给他听),允许本人修改和更正。本人同意后,应在调查笔录上签上“上述笔录经我审阅,无误”,并签名盖章(或留指印)。然后请被调查人所在单位在调查笔录上注明被调查人的职务、政治情况等,并加盖公章。最后由调查人、记录人分别在调查笔录上签名,并写明调查日期。
2.作调查笔录应注意以下问题:
(1)调查笔录不要有闻必录,而应紧扣与调查题目有关的内容来写,无关的内容可以不记,以保证调查笔录简明扼要。
(2)调查笔录一定要真实地反映被调查人提供的情况,绝对不能弄虚作假,不能掺入调查人的主观看法和意见,更不允许搞逼供信。
(3)调查笔录的措辞一定要明确、肯定,不能含含糊糊、模棱两可,不能用“大概”“可能”“据分析”之类的词语。调查时,如被调查人出现此情况,应及时引导、问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