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指南

归档范围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归档指南 >> 归档范围 >> 正文

综合档案的不归档文件材料

作者:来源:旧版网页 阅读次数:日期:2015年10月15日

1. 上级机关普发供参阅、不办的文件材料。

2. 上级机关发来供工作参考的抄件。

3. 上级机关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

4. 重份文件。

5. 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

6. 未经会议讨论未经学校领导审阅、签发的未生效文件、电报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打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

7. 从正式文件、电报上摘录的供工作参阅的非证明材料。

8. 非隶属机关抄送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9. 学校内部互相抄送的文件材料,不应履行公文的行文、介绍信等。

10. 本校负责人兼任外机关职务形成的与本校无关的文件材料。

11. 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收集的文件材料。



上一条:综合档案的归档内容和重点 下一条:行政类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