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及2018、2019、2020年立项且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24-11-04

2024年下半年吉林省高教科研课题结题验收工作分为两个方面,一是2021年(含)以来立项课题正常结题工作,二是2018、2019、2020年立项且未结项课题清理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材料与要求

1.课题申报书,需盖学会公章。

2.开题报告书,需盖学会公章。

3.中期检查报告书,需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

4.结题申请书。

5.变更申请表,需盖学会公章,有变更者提交。

6.申报结题汇总表,结题负责人填写

7.课题结题基础条件审核表,由结题负责人填写,尤其复合影响因子栏不能空,否则不予结题。

8.结题研究报告。需附查重报告(需盖教育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与检索网址的链接;查重限定为 5 种软件:知网、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要求知网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30%,万方、维普、大雅、paper pass 总复制比/文献相似度(含个人引文)应≤20%。9.研究成果(限5项以内)。研究成果电子版格式:著作类成果要求提供CIP数据核字号查询页首页截屏图片与目录页扫描件;论文类成果要求在中国知网或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等数据库全文下载(caj或pdf格式,不接收扫描与照片格式),外文成果至少要提供论文题目与内容摘要的中文翻译,EI(不含会议)、CSCD 、A&HCl数据库收录的期刊论文(全文)需提供正式的检索报告及链接地址截图;证书类与建议采纳类成果要求为扫描件,成果电子版均不接收视频、ppt与程序类格式。大学生专项课题结项只需提供结题研究报告。

二、报送须知

只收电子版,要求如下:课题总文件夹以“学校+主持人”命名,其中子文件夹以“主持人+‘结题验收书’等系列报表”命名,于 11 月 20 日前发送至邮箱:471369790@qq.com。“结题验收书与研究报告书”等报表须采用 2024 年 5 月修订版,可从附件中下载。

每项课题收取专家鉴定费 200 元(含延期结题的课题)。

三、其他事项

本次被清理课题(2018、2019、2020年立项且未结项课题)务必于11 月 20 日前提交结项材料。未提交结项材料的,省高教学会将予以撤项并告知学校相关部门(有学会资助经费的重点课题应退回课题经费)。被撤项者一年内不能申报高教学会课题。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晶  邢欣欣  

联系电话:3291816



科研处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