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管理办法》(吉财建﹝2022﹞930号)和年度工作安排,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及支持方式
支持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等项目,主要采取投资补助支持方式。
二、严禁重复申报
按照《关于建立健全涉企财政资金分配查重机制的通知》(吉财预﹝2020﹞344号)要求,申报单位组织申报项目和拟定资金分配方案时,要真实、准确、完整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全称、项目名称、核心内容、补助金额、该项目过去两年获得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财政拨款指标文件详细说明,并附文件复印件)、该项目当年申请其他财政资金支持情况(按申报资金全程,申报项目和金额逐一说明,并附申报材料)等7项要素信息。
三、绩效管理
按照《吉林省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吉财预﹝2016﹞618号)要求,省财政将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跟踪监控管理、绩效评价管理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管理等工作。为此,申报人在完成申报材料准备的同时,填报2024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并附在申报材料最后一页;获得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在项目完成后要撰写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四、其他
申报人详看指南中关于各专项计划材料提交要求,新兴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全校限报1项,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建设专项全校限报1项,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全校限报5项。
五、材料报送
纸质版:2024年5月6日上午11:00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为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和2024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按顺序左侧装两个书钉,双面打印,与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汇总表(附件2)各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处科技管理科,门牌号1415。
电子版:电子版材料申报指南附件1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2024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件3)按顺序排列合并到一起,转化成一个 PDF版本,以姓名+项目名称命名,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汇总表(附件2) Excel版本(不要转化成PDF),以姓名+附件名称命名。申报材料与附件2电子版压缩后,以姓名+项目命名发送至邮箱1043475700@qq.com
请申报人按时提交各项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按要求提交各项纸质版、电子版材料,逾期上级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附件:
1.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申报指南
2.2024年吉林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创新能力建设)汇总表
3.2024年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申报表(附在申报材料最后一页,与申报材料一起装订)
科研处
2024年4月15日